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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會考寫作測驗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國中階段之「核心素養」、「學習表現」及「學習內容」為命題依據,命題皆著重於檢測國中畢業學生表達經驗見聞和情感思想的綜合語文能力, 能對應新課綱國語文核心素養「運用國語文表情達意」之內涵,並符合重要寫作能力表現,包含:
(1)能正確審題,依據題目或寫作任務,統整閱讀內容、配合語言情境,適當轉化材料以表情達意。
(2)能適當地組織材料、安排段落,並組織成篇。
(3)能適當地遣詞用字,並運用各種句型寫作。
(4)能使用標點符號,增進情感表達及說服力。
(5)能依據需求書寫文本。
★ 常見Q&A
Q:評分規準中的四項要點各占多少比重?錯別字錯一個字扣幾分?
A:教育會考寫作測驗評分規準採用的是整體性評分原則,所謂的整體性評分是參照評分規準中對各級分的綜合描述,直接針對考生的寫作品質給予一個整體性的評比。因此,評分規準中的四項評分要點(一、立意取材,二、結構組織,三、遣詞造句,四、錯別字、格式及標點符號),並沒有特定比重的規定。同樣地,由於採用整體性評分原則,評分規準並不會對四項評分要點或其他因素再行額外的扣分,以避免閱卷委員對作品重複扣分。所以,針對錯別字的部分,閱卷委員將會直接對照評分規準中各級分「錯別字、格式及標點符號」的敘述來作為評比的依據。很明顯地,由於錯別字很可能會影響寫作品質,考生應避免寫錯別字。
Q:文章中出現簡體字會如何評分?
A:若寫作測驗文章中出現簡體字,在評閱過程中可能被視為「錯別字」處理,但寫作測驗的評閱方式,並不會針對單一錯字扣分。原則上,閱卷委員判斷考生在「錯別字、格式及標點符號」此一評分要點的能力表現時,除審視考生使用「字詞、格式、標點符號」的運用情形外,亦會斟酌考生錯別字對閱讀理解的影響程度。而寫作測驗成績的評定,最終取決於考生文章的整體表現(亦即綜合考量評分規準中的四項評分要點),並不會以單一向度的表現情形決定考生成績。然而,當簡體字影響閱讀理解時,文意的完整性亦可能受到影響,故考生應盡量避免書寫簡體字。
Q:考生有哪些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
A:考生在應考寫作測驗時,應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應確實完整閱讀試題後,按要求撰寫文章,以避免未能確實完成寫作任務,甚至文不對題的情況發生。
(2)寫作測驗僅提供一張答案卷作答,考生不得要求增加答案卷。答案卷採橫式直書,考生應將答案卷橫放,並從第一頁右邊第一行,由上而下書寫,翻面至第二頁作答時,請注意答案卷方向,勿上下顛倒。
(3)由於線上閱卷前必須將試卷掃描成影像檔案,為避免造成閱卷委員閱讀困難,考生應使用黑色墨水的筆(建議使用筆尖較粗約 0.5mm~ 0.7mm 之原子筆)作答,勿使用鉛筆、無墨水,或墨水不連續的筆書寫,並力求字體大小適中及卷面整齊;更正時,可以使用修正液(帶), 但仍應避免大量塗改情形發生,以免影響掃描品質及閱卷。 此外,由於影像檔案需要經過裁切始能進行線上閱卷,因此請考生書 45 寫時切勿超出格線外框,以免文字在裁切過程中遺失。若考生未遵守上述要求,導致電腦掃描不清楚無法清晰呈現答案時,由考生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4)不可使用詩歌體作答;答案卷上不得書寫本人姓名或個人資訊,也不得作任何標記(包含畫記圖形或符號、於正文以外書寫其他文字等)。 故意汙損答案卷、損壞試題本,或在答案卷上、寫作內容中顯示自己身分、作標記者,將不予計分。
(5)作答時間須自行確實掌握,應避免時間不足導致文章不完整的情況。 如有需要,可以在試題本空白頁進行擬稿,但必須自行掌握時間,作答時間不會因擬稿而有所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