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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資訊

證照重要性與舉辦目的

金管會為強化從事金融相關工作者之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觀念,規定自95年8月1日起,參加13種金融從業人員資格測驗之應試者,須加考本項測驗方能登錄從事該類業務,本測驗為進入金融界之最低門檻。
 

報考資格

95年8月1日起,參加13種金融從業人員資格測驗之應試者,須加考本項測驗方能登錄從事該類業務:

證券商業務人員

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

期貨商業務員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

投信投顧業務員

股務人員

票券商業務人員

信託業業務人員

人身保險業務員

財產保險業務員

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

銀行具有業務或交易核准權限之各級主管(銀行內控與內稽測驗)

測驗內容

(一)金融市場常識(50%)
1.金融體系
2.證券期貨市場
3.銀行實務
4.信託實務
5.貨幣市場實務
6.保險實務
 
(二)金融市場從業人員職業道德(50%)
1.業務推廣與招攬
2.受託執行業務
3.告知義務與通知
4.誠實信用原則
5.有關利益衝突
6.保密原則
7.遵守法律規範與自律

測驗題型

四選一,單選選擇題

合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