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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資訊

 112年臺北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護理師甄選
 
內容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為3個月,自公告錄取名單之翌日起算。

報名時間

112年6月15日(星期四)前

報名方式

1. 現職公務人員 : 採線上報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
2. 
非現職公務人員:
(1)請自行列印報名表,填妥相關報名資料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207巷3號-臺北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宣導及諮詢、慢性病個案管理及傳染病防治及事育學校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應徵護理師職缺」。
2以電子郵件報名,填妥相關報名資料合併掃描單一PDF112年6月15日(星期四)前將檔案寄至信箱59700w@tp.edu.tw,並於主旨註明「姓名+應徵護理師職缺」。

甄選方式

筆試+實作+口試

初試時間

112 年 6 月 28 日(三)10:10-10:25報到 / 10:30-12:00考試

複試時間

112 年 7 月 4 日(二)08:30-08:45報到 /考試9:00起至結束

報名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1)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護理系畢業,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
後再補證。
(2)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3) 經銓敘部審定有案或具健保特約公私立醫院(需為區域醫院以上)臨床部審定有案或具健保特約公私立醫院(需為區域醫院以上)臨床護理年資或公私立學校衛生護理人員實務工作年資, 所列各項年資須合計 5 年 ( 含 )以上,並持有服務證明(年資需檢附服務證明文件且應加蓋「機關關防或印信」,如未加蓋不予採計,現職人員年資採計至報名截止日)。
(4)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5) 未曾受懲戒處分、記過以上行政處分。
(6)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在調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錄取公告

112年7月6日(星期四) 17 時前公告於該校網站

甄試簡章

報名方式、報名資格請詳簡章 點我下載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