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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資訊

  112年衛生福利部台中醫院公職師三級徵才
 
報名時間 112 年 07 月 18 日至 112 年 07 月 24 日 
報名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請於 112 年 7 月 24 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相片、最高 學歷證書(護理科系)、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N2 層級以上 專業能力進階證書、經歷證明與相關證書、研究論文、現職派令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 3 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請加註 「與正本相符」字樣並「簽章」)。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 112 年 7 月 24 日前,檢附履歷表(含相片) 、最高學歷證書(護理科系)、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N2 層 級以上專業能力進階證書、經歷證明與相關證書、研究論文等, 郵寄本院人事室呂小姐收(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 199 號);應徵 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公職師(三)級護理師」,以郵戳為 憑,逾期不予受理。
名額 正取 7 名,備取 3 名
報考資格 一、 共同必要條件:
(一) 大學護理系畢業及具護理師資格。
(二) 年資:曾任區域教學醫院以上臨床護理師至少三年以上 ( 年資計至 112 年 06 月 30 日止;服務證明須具體詳註每一 階段經歷所任職之職稱、工作單位(病房)之科別屬性及服 務起迄日,如因資料不全致無法判斷者,該段相關年資不 予採計)。
(三) 經驗:曾任區域教學醫院以上,副護理長以上主管職務一年 以上(請檢附證明,年資計至 112 年 06 月 30 日止);具洗 腎室、安寧病房、急診、加護病房、內外科病房副護理長 以上單位主管經歷尤佳。
(四)區域教學醫院以上通過 N2 以上之護理進階證書。
甄選作業 符合資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談(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
資料不完整或證件有缺漏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未經錄取者,恕不通知。另甄選成績不符本院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增列候補名額 3 名,候補期間為 3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