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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資訊

   112年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護理師甄選簡章
 
報名時間 112/02/07~112/03/03
甄選名額 甄選2名
報名方式  (一) 意者請檢具
(1)公務人員履歷表(填表人請簽名)
(2)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3)護理師證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在/離職(經歷)證明影本
(6)護理專業能力進階N2(含)以上證明影本
(7)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影本
(8)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
(9)最近5年終身學習時數,或其他公務機關、公會、學會認定之教育訓練且領有證明文件影本
(10)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文件影本
(11)最近5年內曾獲選全國性各類績優人員,各公會、學會模範人員、機關各類績優人員證明影本
(12)最近5年內曾代理主管職務之證明影本
(13)其他醫療臨床相關特殊證照。

(二) 請將上述資料(無則免附,未附者視同無資料,倘影響評分,請自行負責)以A4紙影印依序裝訂,於112年3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33351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50巷2號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師(三)級護理師職缺,或於112年3月3日下午5點前親送本院(迴龍院區)人事室。
報考資格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 領有護理師證書。
(三) 最近五年內曾任「公立醫院」護士或護理師職務3年以上、或具私立教學醫院護士或護理師職務3年以上者。
(四) 護理專業能力進階N2(含)以上。
徵才公告 下載
 
   112年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師(三)級護理師兼護理長甄選簡章
 
報名時間 112/02/07~112/03/03
甄選名額 甄選1名
報名方式  (一) 意者請檢具
(1)公務人員履歷表(填表人請簽名)
(2)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3)護理師證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在/離職(經歷)證明影本
(6)護理專業能力進階N2(含)以上證明影本
(7)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影本
(8)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
(9)最近5年終身學習時數,或其他公務機關、公會、學會認定之教育訓練且領有證明文件影本
(10)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文件影本
(11)最近5年內曾獲選全國性各類績優人員,各公會、學會模範人員、機關各類績優人員證明影本
(12)最近5年內曾代理主管職務之證明影本
(13)其他醫療臨床相關特殊證照。

(二) 請將上述資料(無則免附,未附者視同無資料,倘影響評分,請自行負責)以A4紙影印依序裝訂,於112年3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33351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50巷2號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師(三)級護理師職缺,或於112年3月3日下午5點前親送本院(迴龍院區)人事室。
報考資格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護理學系畢業。
(二) 領有護理師證書。
(三) 曾任「公立醫院」護理師職務3年以上、或具私立教學醫院護理師職務3年以上者。
(四) 護理專業能力進階N3(含)以上。
(五) 具護理行政經驗者尤佳。
徵才公告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