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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資訊

 112年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護理師甄試
 
報名時間 112/01/19~112/02/08
名額 10名(含預估缺1名)
報考資格
須同時具備下列一般條件及專業條件:
一、一般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
(二)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者。
二、專業條件: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及格,並領有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地區級以上醫院臨床護理經驗3年以上。
(二)具從事公共衛生、衛生行政、長期照護等實務經驗2年以上。
(三)具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公共衛生護理工作經驗1年以上
甄選方式 筆試及面試
筆試(40%):(公共衛生學暨衛生所執行實務,題型:選擇題)
口面試(60%)取筆試成績前 28 名參加面試
工作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所屬各科衛生所。
報考方式 現職公務人員請以線上應徵,於111年8月8日(一)前,請備妥相關資料,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
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以書面應徵,於111年8月8日(一)17:00前,請備妥相關資料,寄送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55 號)。
招考詳情  徵才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