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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資訊

 111年度臺北市南港區胡適國民小學護理師甄選
 
內容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備取期間為3個月,自公告錄取名單之翌日起算)

報名時間

111年8月5日(五)~111年8月12日(五)

報名方式

現職人員:採線上報名。請備妥相關資料,於111年8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應徵。
非現職人員:以掛號郵寄方式報名。請備妥相關資料,於111年8月12日前將報名表連同應繳證件掛號郵寄至胡適國小人事室11572臺北市南港區舊莊街1段1號(聯絡電話:02-27824949分機940)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護理師,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

甄選方式

參加初試名單將於111年8月16日(星期二)前公告於該校網站。

初試及複試,報名人數如在10人(含)以下,不辦理初試,直接舉行複試。

初試 : 筆試100%(初試成績不納入複試成績計算)
複試
 : 實務演練50%+口試50%
甄試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胡適國民小學(臺北市南港區舊莊街1段1號)

初試時間

111年8月18日(四)13:30~15:00

複試時間

111年8月25日(四)13:00~16:00

報名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年齡在65歲以下者,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國內外專科(含)以上護理或相關科系畢業,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再補證。
(二經公務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三)經銓敘部審定有案或具健保特約醫院(需為地區醫院以上)床護理年資或公私立學校衛生護理人員實務工作年資,所列各項年資須合計 5 ()以上,並持有服務證明者(現職人員年資採計至報名截止日)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未曾受懲戒處分、記過以上行政處分。
(六)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七)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4條及第12條規定,現職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公開甄選陞任職缺。公職護士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他機關護理師(屬陞任)公開甄選。現職士(生)級醫事人員任用未滿1年,不得參加他機關師(三)級醫事人員(屬陞任)公開甄選。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銓敘部1041026日部銓三字第1044032195號書函)。
(八)具下列能力者尤佳:
1.電腦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報表分析、Email等基本資訊操作能力或資訊檢定證明。
2.急診室或加護病房臨床經驗及CPR、EMT、ACLS、ETTC證照
3.通過英語能力檢定者

錄取公告

111年8月26日(五)18:00前,公布於該校網站。(應試人員總成績未達80分者,即從缺不予錄取)

甄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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