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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資訊

  112年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級 護理師(麻醉科)甄選簡章

報名時間 112/02/06~112/02/17
甄選名額 正取1名,視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
工作地點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新北市新莊區思區127號)
報名方式

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至「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麻醉科公職護理師」,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者恕不予受理,檢附資料:

  • 公務人員履歷表
  •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 考試及格證書
  • 護理師證書
  • 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 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 現職派令影本(如無免附)
  • 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如無免附)
  •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如無免附)
  • 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如無免附)
報考資格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含)以上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之情事。
(四)需有麻醉專科護理師證照。
(五)區域醫院五年以上麻醉工作經歷。
甄選方式 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徵才公告 相關資訊連結


  112年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公職(師)三級 甄選簡章

報名時間 112/01/03~112/01/31
甄選名額 正取1名,視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
工作地點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新北市新莊區思區127號)
報名方式 書面資料郵寄報名於112年1月31日(二)(以郵戳為憑)前寄(送)達本院人事室(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 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公職護理師兼護理督導長」), 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者恕不予受理,檢附資料
報考資格 1.學歷: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2.資格條件:
(1)合計曾任公、私立區域教學醫院(含)以上護理主管經驗至少5年(含)以上經歷。
(2)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並取得師 (三) 級以上護理師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
甄選方式 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並視職缺需要進行筆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徵才公告 相關資訊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