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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資訊

 111年度國立臺南特殊學校護理師甄選
 
內容
名額

甄選1名 

報名時間

111/11/01~11/07

報名方式

  • 簡章請下載列印,其表件內容皆不得任意變更,並以白色 A4 格式列印填寫。
  • 並將應繳表件(請依序整理掃描成一個 PDF 檔) 上傳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站
  • 連絡電話: 06-3554591分機 2603、2602、2601 人事室
報名資格 (一) 經銓敘審定以醫事人員任用在案並領有護理師證書之現職醫事人員 (公職護士或護理師,不含以機要任用之人員)。
(二)各項年資經歷採計至 111 年 10 月 31 日止須合計 5 年(含)以上 (加總後不足 1 個月部分,不予採計) 並持有年資證明。
  1. 經銓敘部審定有案或具健保特約公私立醫院(須為區域醫院以上)臨床護理年資。醫院等級以 http://service.jct.org.tw/TJCHA_CERT/ha.aspx 所查詢資料為憑。
  2. 公私立學校衛生護理人員實務工作年資。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四)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 4 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2.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五) 具備電腦文書 Word、Excel、Powerpoint及 Email 等操作能力,以利執行健康中心業務。
(六)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第 1 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七)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八) 公職護士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他機關護理師(屬陞任)公開甄選;現職士(生)級醫事人員任用未滿 1 年,不得參加他機關師(三)級醫事人員 (屬陞任)公開甄選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銓敘部 104 年 10 月 26 日部銓三字第 1044032195 號書函) 。

甄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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