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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資訊

  報考資訊
  會計乙級
報名日期 第三梯次 112.08.29(二)~112.09.07(四)
考試日期 112.11.06(一)
報考資格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參加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1.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或從事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2.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者,或高級中等學校在校最高年級者。
3.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五年制專科三年級以上、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技術學院、大學之在校或同等學力證明者。
4.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3年以上者。
5.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6.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小時以上者。
7.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者。
8.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累計400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者。
9.接受相關職類技術生訓練2年,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10.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11.大專校院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者。
12.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6年以上者。
 
上述相關職業訓練及技術生訓練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並以在職業訓練機構或政府委辦單位參訓者為限。
「在校最高年級者」係指學校之學年制最高年級學生,並經向學校註冊取得證明文件者。
「相關工作」係指日、夜間從事與報檢職類相關之現場作業、管理、監督、訓練、教育及研究業務等工作,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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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項僅供參考,實際內容仍以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網站公布之官方訊息為準。
※專業課程諮詢,請洽:0800-888-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