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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資訊

   112年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學校護理人員
 
報名時間 112/06/03
名額 30名
報名方

(一)檢附以下資料

1. 最近 1 年內 2 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光面照片 2 張(生活照不受理),照片背後請書寫姓名,分別黏貼於甄選報名表准考證
2. 國民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
3. 甄選報名表(請黏貼相片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詳填資料)。
4. 准考證(請黏貼相片及書寫姓名與身分證字號)。
5. 護理師證書正本及正反面影本
【以護理師證書背面開(執)業登記動態戳章為憑,年資計算至 112 年 6 月 2 日止;另倘護理師證書背面無動態戳章者、動態戳章加總後年資不足 4 年者(契約進用護理人員為 2 年)或動態戳章無明確起訖日期者,應加附開(執)業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所開立之執業證明文件(正本驗畢發還,影本收存),不接受執業執照或服務單位開立之服務證明書】。
6. 委託書(親自報名者免附);需攜帶雙方國民身分證正本及黏貼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 切結書。
8. 報名費:參加初試(筆試)者,收取新臺幣 1,000 元(完成報名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9. 應考人如有特殊需求申請考場服務,應填具「初試身心障礙應考人考場服務申請表」(附件13),並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相關證件,於報名當日攜至報名地點申請;未於報名當日提出申請者,不再受理補申請考場服務。
10. 倘有原住民地區學校出缺時,如考生欲以原住民身分參加考試,需繳驗最近 3 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

 

以上表件,務必以 A4 紙張列印,並依序整理齊全,
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勿以訂書機裝訂)
正本驗畢發還,影本抽存備查;上述文件如未帶正本者,不予受理報名。


 

(二)報名日期與地點:
報名日期:112/6/3(六) 9:00~14:00
報名地點:台中市立后里國中
報名方式: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者須附委託書)

(三)、聯絡方式
聯絡單位:台中市政府體育保健科 

聯絡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722

報名資格 1.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2.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之犯罪紀錄及行為。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規定情事。
4.無「護理人員法」第 6 條規定不得充護理人員情事之一者。
5.具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6.護理專科(含)以上畢業且實際從事護理相關工作累計 4 年(含)以上者。
【以護理師證書背面開(執)業登記動態戳章為憑,年資計算至 112 年 6 月 2 日止;另倘護理師證書背面無動態戳章者、動態戳章加總後年資不足 4 年者或動態戳章無明確起訖日期者,應加附開(執)業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所開立之執業證明文件,不接受執業執照或服務單位開立之服務證明書】。
甄選作業 初試(筆試):
時間:112/7/15(六)8:30~14:40
地點:台中市立爽文國中
>>筆試分為三大類科,題型採選擇題,每科 100 題,計 100 分,總分 300 分;依筆試平均分數成績高低按正取名額 2 倍進入複試

複試(口試):
時間:112/7/22(六) 7:30報到  9:30開始
地點:台中市立后里國中
需檢附:准考證、身分證正本、報名費1000元
>>滿分100 分,口試採題庫抽題,每名應考人應試時間為 8 分鐘,不可攜帶任何簡歷或資料

成績計算(四捨五入計算至小數點第 4 位):
甄選總成績最高分 100 分。
(1) 筆試成績佔總成績 70%。
(2) 口試成績佔總成績 30%。
(3) 倘有原住民地區學校出缺時,以原住民身分報考者,筆試成績加計筆試平均分數 30%,但僅得做為加計本市原住民地區學校職缺之計分,並以分發原住民地區學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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