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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資訊

美國的護理師、護士分成4級,分述如下:

  最高等級 NP - Nurse Practitioner - 專科護理師
要有護理碩士以上 -MS in Nursing 的學位和臨床經驗。工作性質是協助醫師來診斷病人並具有開處方籤的資格。甚至也可開設自己的門診或從事更專業的研究、教學等工作。

  第二級 RN - Registered Nurse - 註冊護士
相當於台灣合格的護理師。需有 2 年以上副學士的學位 Associated Degree in Nursing 。 RN 的職責相當於台灣的住院醫師 R1 ,負責收集、分析病患資料和照料病患等一切護理事務,並指導和分配 LPN 的工作等事。除醫院外,老人院、學校、藥廠和公司都會需要 RN 進駐。在美國, RN 是可以開小刀的, ex. 盲腸。

  第三級 LPN - Licensed Practical Nurse 或稱 LVN - 執業護士
相當於台灣的護士。只要護校畢業和取得工作該州的執照即可。但要參加執照考試需先完成該州政府規定的課程才可。 LPN/LVN 是在 RN 的監督和指導下提供護理知識和技術,如傷口處理、打針給藥等。其與 RN 最大的不同在於執業護士不能作護理評估及分析,也不能給予任何靜脈注射。

  第四級 CNA - Certificated Nursing Assitant 或 Nurse Aide - 護士助理
相當於台灣的看護。無需考照只要完成 75 個小時課程訓練並通過護理技術考試即可。其工作內容偏向照顧病人生活起居和衛生護理,如翻身、換床單、測量呼吸和脈搏等事。但不含給藥和打針或執行任何無菌技術。不限在醫院工作也可到府看護。
台灣的護士,礙於學歷和簽證申請是無法成為 LPN 和 CNA 的。所以只有在當地受教育等情況才有可能為之。而只有具備 RN 資格才可申請工作簽證到美國當護士。若要取得 RN 資格,就要通過 NCLEX 考試和每州的護士考試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