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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辦理的學科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學測)旨在評量考生基本核心能力,成績主要作為繁星推薦與申請入學的依據,自111學年度起,亦可作為分發入學使用;三項入學管道中,大學校系可依其學系發展與選才規劃,以學測考科成績作為檢定、倍率篩選與採計等項目。
學測的考試科目包括:國文、英文、數學A、數學B、社會、自然共六考科,考生可自由選考。其中國文科分為兩節施測,分別為國語文綜合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國綜)及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國寫)。學測各科測驗成績均採等級制。
(1)測驗目標
一、測驗考生所具有的基本學科能力
二、測驗考生為銜接大學教育而所具有的基本學科知能
三、測驗考生能於不同的情境中整合運用基本學科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測驗考生的閱讀理解、圖表判讀、證據運用、邏輯推論、分析評價、表達說明等能力
學測六考科七節次的測驗時間如下:
國綜、國寫均為90分鐘;
英文、數學A、數學B均為100分鐘;
社會、自然均為110分鐘。
111學年度起,學測各考科均依據108課綱命題,測驗範圍如下表:
註1:國文考科包括國綜與國寫,成績各占50%,分節施測。
註2:社會考科中的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三科試題以占分比例相當為原則。
註3:自然考科中的物理、化學、生物與地球科學四科試題以占分比例相當為原則,並包括探究與實作的學習內容。
(4)題型與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