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Loading...
Loading...
(以下資訊為 樂學網護理公職 輔導團隊紀錄 此次考試摘要,非 政府端正式公告簡章) 114年度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所屬衛生所 人事徵才 發佈日期: 114-09-02 聯絡單位:人事室翁小姐 聯絡資訊: 08-7370002分機810-813 機關名稱:恆春鎮衛生所、滿州鄉衛生所 職稱:護理師 級別:師(三)級 員額:恆春鎮衛生所 1名、滿州鄉衛生所 3名 工作地點:恆春鎮、滿州鄉 資格條件: 1.領有護理師證書且具有辦理執業登記資格者。 2.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條迴避任用、第 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者。 應檢附資料: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護理師證書影本。 4.連續歇業期間逾 2年者須檢附 20點以上繼續教育學分 (1年內證明)。 5.所有經歷年資 (例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在職證明書),如無檢具證明文件影本者,該項不列入審查。 6.如為現職人員,請加附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並至人事服務網 Ecpa-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簡要自述維護後,再履歷表下載,產製履歷表,末頁請簽名。 7.如非現職人員,請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末頁請簽名)。 8.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份。 (以上證件請以 A4影印,於空白位置處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附註: 1.報名日期: 114年9月2日至114年9月5日止。 2.一律通訊報名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逕寄【屏東市自由路 272號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所別及職稱」字樣。 4.甄選方式採資格審查,並視情況面談,錄取人員公佈衛生局網站,餘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