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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附屬臺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114年護理師甄選簡章 1141121 一、依據: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暨其施行細則、 學校衛生法 暨其施行細則、護理人員法暨其施行細則、 公務人員任用法暨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暨施行細則等規定辦理。 二、職缺: (一)職稱:護理師。 (二)官等職等: 師(三)級。 (三)名額:正取1名;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 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 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工作地點及時間:本校進修部, 比照本校進修部行政人員上下班時間及行政院公告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週一至週五下午 2時30分至下午10時30分;本校得依實際業務需要調整 )。 (五)預估缺(預計 114年12月2日以後出缺,該職務若因故無法如期出缺,得不予核派 )。 三、工作地點:臺中市東區台中路283號。 四、資格條件(須符合下列各款資格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二)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10年以上(計至114年11月30日止)。 (三)應具有下列臨床護理相關 工作經驗合計滿5年以上 (年資計算至 114年11月30日止): 1.公私立醫院(需為區域醫院以上)之全時專任臨床護理人員。 2.衛生局所或 公立健康服務中心、消防局 之全時專任 護理人員。 3.公私立學校之 全時專任護理人員。 (四)其他條件: 1.無「護理人員法」第 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 人員」之情形者 。 2.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條迴避任用、第 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五)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在有效期限內者 。 五、工作項目: (一) 辦理進修部健康中心一切事務及執行衛生保健工作計畫。 (二) 負責進修部學生健康檢查與統計分析。 (三) 負責急救護理、學生疾病及傷害事故處理,及轉診後送事宜。(四)傳染病預防及管理事宜 (含疫苗接種 )。 (五)本校教職員生健康指導與諮詢服務、慢性病個案管理及傳染病之防治與宣導。 (六)衛生保健器材請購、清潔維護及保養事宜。 (七)各組行政業務支援。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上網公告期間:自 114年11月21日起至114年11月26日止。 七、公告方式:行政院人事行政 總處事求人網站及本校網站 刊登。 八、報名方式 、日期及繳費: (一)本職缺採通訊報名,於 114年11月26日(星期三)前,以掛號寄至本校人事室 (401221臺中市東區台中路 283號),郵戳為憑(一律採通訊報名,逕送至本校警衛室或總務處文書組恕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並檢附下列資料(應檢附資料或證明文件不齊全,均視同資格不符亦不通知補件)。 (二)以下所檢附證件,經查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者,除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涉及刑事則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1.報名表(含簡歷,見附件) 。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正反面影本。 5.護理師證書影本 。 6.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有效日期須為 114年11月(含)以後】。 7.服務經歷年資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在職證明請提供近3個月內相關證明文件 。另取得護理師證書後之服務經歷證明,報考人所檢附證明文件不完整、無法辨識為護理師之職稱、工作單位或內容、服務起迄年月日或未加蓋機關(機構、學校)關防者,不予採計。】 8.報名匯款單影本。 9.現職派令及現職銓敘審定函 (無則免附)。 10.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 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11.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例如個人專長證照、英文檢定等 )。 (三)報名費及繳費方式:新臺幣伍佰元整,請至各地郵局或銀行臨櫃辦理匯款(不接受金融卡跨行轉帳),匯款至臺灣銀行復興分行,戶名:中等學校基金-興大附農 401專戶,帳號: 055036070023,手續費自付。經報名繳費後,如遇天然重大災害、傳染病流行或其他重大事件不可抗力之因素外,不得以任理由要求退費 (須扣除手續費 )。繳費期限至 114年11月26日(星期三)止,逾期不予受理(繳費疑義請逕洽04-22810010分機410)。 九、甄選方式: (一)應徵者資歷經初審合格 ,本校將於114年12月1日下午6時前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參加甄選名單, 請自行上網查詢 不另行個別通知。 (二)甄試時間、地點及方式: 1.甄試時間: 114年12月2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應考人請於 8時25分前報到,逾時未完成報到以棄權論 )。 2.甄試報到地點:本校 中農大樓 2樓人事室。 3.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1)護理實務演練 10%。 (2)電腦文書處理 30%。 (3)面試(一)50%。 (4)面試(二)10%。 (三)錄取成績計算方式: 1.各項成績依配分比例 ,合併計算總成績 (成績比例取至小數點後 2位數,第3位數採四捨五入計算 )。 2.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面試 (總計)、電腦文書處理 、護理實務演練 成績高低順序排名。以上分數皆相同者,由本校職員甄審委員會審議後,陳請校長核定。 十、甄選完成後,按總成績高低列冊提請本校公務人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審查後,依程序陳請校長核定,應考人倘總成績未達75分以上,得予從缺。 十一、錄取公告: 114年12月3日(星期三)下午8時前於本校 網站首頁公告。 十二、錄取後依規定辦理任用相關作業,如服務機關不同意過調或有其他不能完成任用之情事時,即取消錄取資格改由備取名額依序遞補。 十三、考試當日如遇颱風或不可抗拒之情事,經臺中市政府宣佈放假時,則考試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校首頁公布,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十四、對本甄選簡章仍有疑義者,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校人事室。電話:04-22810010分機600、602。 十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附件 國立中興大學附屬臺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114年護理師甄選報名表 姓名 身分證字號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聯絡 電話 日:( ) 夜:( ) 行動電話 Email 通訊處 特殊 身分 身心障礙類別: 等級: 原住民身分別: 族別: 現職 機關全銜 單位: 職稱: 學歷 畢 業 學 校 系 科 組 別 修 業 起 訖 日 期 畢業(學位)證書字號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經歷 服 務 機 關 或 學 校 職稱 服 務 期 間 離職 原因 服務年資 備註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個人專長 證照(書) 請敘明 報考人 簽章 一、上述各欄資料填列屬實,且本人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 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條之限制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及護理人員法第 6條等規定情事,並未具雙重國籍。 二、是否有配偶、前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本校服務。 □無 □有(請詳述姓名及關係) 報考人簽章: 114年 月 日 檢附 證件 名稱 1□報名表(含簡歷)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正反面影本 5□護理師證書影本 6□身心障礙 證明影本 7□服務經歷年資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 8□報名匯款單影本 9□現職派令及現職銓敘審定函 (無則免附 ) 10□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 11□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例如個人專長證照、英文檢定等 ) 資格審查 □資格符合 □資格不符合 審查附件 國立中興大學附屬臺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114年護理師甄選個人簡歷 姓名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最高學歷 現職服務機關 職稱 一、家庭概況: 二、成長歷程: 三、工作經歷及表現: 四、護理工作理念、工作抱負及自我期許: 五、參加本校甄選原因: 六、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