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名時間 | 108年10月21日(星期一)起至108年11月1日(星期五)止 |
報名地點 |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 |
報名方式 | 通訊報名,列印報名表及相關資料以通訊方式繳件,以郵戳時間為憑;或於報名期限內於上班時間檢齊相關報名文件親送至本局完成報名手續。 |
考試時間 | 108年12月27日(五) 9:00~10:00筆試;108年12月27日(五)14:30口試 |
筆試地點 | 國立空中大學宜蘭學習指導中心(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1號;國立宜蘭大學經德大樓) |
口試地點 |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行政大樓第二會議室(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 |
筆試考科 | 命題科目範圍:包括公共衛生、長期照護、預防醫學、基層醫療保健、社區護理、衛生政策、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 全選擇題。 |
職缺名額 | 護理師正取2名、候補4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報考資格 | (1)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經公務人員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含檢覈)考試及格,並領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2)曾任地區醫院從事臨床護理工作經驗3年以上(須有護理人員執業登記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形。 |
考試簡章 | 點我下載 |

筆試50% + 口試50%

項目 | 內容 |
名額 | 正取8名、備取8名 |
資格條件 | 1.專業條件(下列兩項條件均須符合): (1)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從事護理相關之公共衛生、職業衛生、醫療院所、長期照護、衛生行政及學校衛生等工作經驗4年(含)以上者;或國內專科畢業,並從事護理相關之公共衛生、職業衛生、醫療院所、長期照護、衛生行政及學校衛生等工作經驗6年(含)以上者[以各地衛生主管機關核發證明或服務單位年資證明為憑]。 (2)持有護理師證書,且護理師證書背面開(執)業登記至少3年(含)以上年資者[以護理師證書背面開(執)業登記動態戳章為憑,如無戳章者,則由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現場查證,年資採計至107年9月7日止]。 2.一般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形。 (2)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3)山地或離島地區之公費生須服務完義務年資。 |
工作地點 | 本市各區衛生所 |
工作內容 | 本市各區衛生所之公共衛生及社區衛生護理相關業務 |
甄試簡章 | 點我下載完整簡章 |

★初試報名
報名時間:108年10月26日(六) 09:00 ~ 17:00止
報名方式: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者需持委託書、受委託人及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始可受理報名),並攜帶有關證件正本接受審查。
報名地點:42053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
報名費用:$1,000,現場繳費
報到時間:108年11月17日(日) 09:10 ~ 11:50止
報名方式:筆試錄取人員持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健保卡、駕照或護照亦可)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2樓2-1會議室報到
報名費用:$1,000,現場繳費

甄選項目 | 內容 | 備註 |
初試(筆試) 108/11/16(六) |
A 社區衛生護理綜論
B 公共衛生 |
1、社區衛生護理綜論內含以下內容: (1)預防保健、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20題 (2)社區衛生護理人員角色功能-20題 (3)社區健康評估與社區資源運用-20題 (4)健康政策與衛生所組織運作-20題 2、公共衛生內含以下內容: (1)環境衛生與食品安全-20題 (2)緊急救護(CPR+AED)與傳染病防治-20題 (3)慢性病防治與癌症篩檢-20題 (4)心理衛生及長期照護-20題 |
複試 108/11/17(日) |
C 實務應用 | 內容為:思考組織、語言表達、臨場反應及禮儀態度等,口試時間10分鐘。 |
註: 1. 筆試2科各考 80 題測驗題,採電腦閱卷方式,應以 2B 鉛筆作答,切勿以原子筆作答。 2. 筆試成績依序排列,取正取名額之2倍人員參加複試 (口試)。 3. 如筆試成績相同時,依a.社區衛生護理綜論、b.社區衛生護理綜論之社區衛生護理人員角色功能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 甄選總成績 = {[(A) + (B)] ÷ 2} × 70% + (C) × 30%
- 如甄選總成績相同時,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 如有台中市和平地區衛生所職缺,以原住民為優先錄取對象;具原住民身分者,筆試成績加計筆試平均分數 30%,但僅得作為加計台中市和平地區衛生所職缺之計分,參加複試人數以出缺額 2 倍人數為限;若錄取台中市和平地區以外之衛生所職缺,筆試成績仍應以原始分數採計。

- 初試(筆試)
考試地點:臺中市立豐原商業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50號)
- 複試
考試地點: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

(一)初試錄取名單
108年11月16日(六)16:00
公布於臺中市立豐原商業高級中等學校大門口、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大門口佈告欄及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二)複試通過名單
108年11月17日(日)16:00
公布於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網站和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大門口公布欄

報名時間 | 108年9月6日(五)起至108年9月20日(五)止 |
報名方式 | 請下載並填妥附件報名表、備齊相關資料, 於108年9月20日前以「限時掛號」 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人事室余小姐(郵戳為憑)。 ※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各區衛生所護理師職務】。 |
筆試時間 | 108年11月2日(六) |
筆試地點 | 筆試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日併行公布 |
面試時間 | 108年11月16日(六) |
面試地點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 192 -1號) |
放榜時間 | 108年11月29日(五) |
預定分發日期 | 108年12月6日(五) |
名額 | 依筆試成績錄取前36名參加面試 |
徵才條件 |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檢覈及格並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2大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3具3年以上臨床護理經驗(地區醫院以上、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 4具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及協調溝通能力,並能配合加班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未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 |
考試簡章 | 點我下載 |

徵才時間 | 108年7月8日(一) ~108年7月15日(一) | |
工作項目 | (一)青少年及兒童保健業務、幼兒居家安全與檢核、老人視力保健。 (二)新住民與原住民預防保健與建卡管理。 (三)婦幼衛生與保健、職場母乳室設置與查核、嬰幼兒預防接種。 (四)毒品危害防制、菸害防制、人口政策宣導、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衛生教育宣導、醫療門診跟診。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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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 工作地點及職缺數: 竹東鎮衛生所4名(新竹縣竹東鎮中正路221號) 湖口鄉衛生所1名(新竹縣湖口鄉中興街36號) 橫山鄉衛生所1名(新竹縣橫山鄉大肚村3鄰新興街141巷10號) 新豐鄉衛生所2名(新竹縣新豐鄉建興路2段748巷25號) 北埔鄉衛生所3名(新竹縣北埔鄉北埔街90號) 峨眉鄉衛生所2名(新竹縣峨眉鄉峨眉街2鄰5號) 五峰鄉衛生所1名(新竹縣五峰鄉大隘村6鄰99號) 竹北市衛生所3名(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二街89號 惟其中1名服務地點為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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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一)經公務人員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二)具備護理相關之公共衛生、職業衛生、醫療院所、長期照護、衛生行政及學校衛生等工作經驗2年(含)以上者(採計至108年6月30日止)。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未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 (四)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政府採購研習、訓練或熟諳客語者尤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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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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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 請於108年7月15日以前親送或寄達本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新竹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徐小姐收、聯絡電話:5518160分機102);親送者請於108年7月15日以前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止送達;郵寄者應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新竹縣衛生所護理人員」字樣,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證件或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合)公告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將於108年7月25日以前公告於新竹縣政府衛生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網址https://www.hcshb.gov.tw/);請應徵人員自行上網查詢面試時間及地點,本局不再電話通知,又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至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若未獲公告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次甄選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陞遷法、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新竹縣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新進醫事人員甄選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並以甄選成績高低順序與應徵人員所填「擬任人員擬任單位意願排序表」之意願順序,由新竹縣政府核定錄取名額及擬任單位。因公開甄選名額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將視甄選成績擇優備取10名,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資格保留期間若各衛生所有護理師或護士職務出缺,可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又錄取結果由新竹縣政府(人事處)登載於新竹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

報名時間 | 自即日起至108年6月24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
報名地點 | 桃園衛生局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
報名方式 | 親送、委託繳送或郵寄送達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33053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護理師」職缺,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護理師」職缺,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
名額 | 3名預估缺(另視成績擇優候補6名以內,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報考資格 | 1.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者。 2. 曾經銓敘部銓敘審定有案,具有護理相關工作實務經驗6個月以上者,有公共衛生護理工作實務經驗者尤佳。 3. 考試:專技(高)考試、檢覈及格,並具有護理師證書。 4. 學歷: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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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科目:公共衛生學暨衛生所執行實務,題型:選擇題)前 12 名參加面試,最後一名如同分,則增額參加面試。複試評分標準:筆試 40%+ 面試 60%。

1. 108 年 7 月 1 日(星期一)下午 5 點前公告於本局網站 /訊息公告/徵才訊息,恕不另寄通知;另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筆試及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 通過複試人員須經本局甄審委員會審議並奉核後公告方為確認名單。

報名時間 | 108年6月6日(四) ~108年6月14日(五) |
報名地點 |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4樓人事室(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 |
考試時間 | 108年7月13日(六) 14:30~16:00 |
考試地點 | 高雄市三信家商 (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一路186號) |
名額 | 原住民區:正取3,備取6名。 非原住民區:正取9,備取18名。 |
報考資格 | 一、專業條件: 原住民區:領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並從事護理工作 1 年以上經驗,且具備執業登記資格者。 非原住民區:領有護理師證書並從事護理工作 2 年以上經驗,且具備執業登記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屆退休年齡禁止任用: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7 條規定,已屆限齡(65歲)退休人員,各機關不得進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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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 108年6月13日(四) ~108年6月16日(日) 09:00 ~ 16:30 |
報名地點 |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東興辦公室(臺南市新營區東興路163號) |
報名方式 | 採現場本人報名或委託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
考試時間 | 108年6月30日(日) 15:00~16:00 |
考試地點 | 臺南市立新東國民中學教室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東路30號) |
名額 | 1.現職公職人員組:正取3名,候補6名。 2.非現職公職人員組:正取3名,候補6名。 |
報考資格 | 具護理師證書者,錄取後將以師(三)級護理師任用,如僅具護士證書 者,以士(生)級護士任用。 (一)學歷: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護理助產、助產科系畢業。 (二)考試:護士、護理師相關考試及格,並領有護士、護理師證書始准報名。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山地或離島地區之公費生須服務完義務年資。 |
工作地點 | 108年6月30日(星期日)前公告於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
考試簡章 | 點我下載 |

(1)資績審查30%。(含:考試、學歷、年資、考績、經歷、語文能力、訓練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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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筆試70% 。

.試題標準答案將於考試結束15分鐘後公布於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及新東國中學務處及總務處中間川堂(近東興門)。
.於測驗結束成績統計並審查無誤後,在當日108年6月30日(日)晚間11時30分後張貼於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東興辦公室公告欄,並隨同公告於台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樂學網不定期為您整理各地區衛生局護理人員甄選之開缺訊息,本版告示若有遺誤之處,以徵才單位原公告為準。
開缺單位 | 開缺職務 | 名額 | 開始報名 | 報名截止 | 考試日期 | 簡章下載 | 推薦課程 |
台北市大同區健康服務中心 | 護理師 | 1 | 108.1.4 | 108.1.11 | 108.1.17公告 | 下載 | 推薦課程 |
板橋榮家 | 護士 | 1 | 108.1.7 | 108.1.15 | 另行通知 | 下載 | 推薦課程 |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 護理師 | 1 | 108.1.3 | 108.1.12 | 108.1.22 | 下載 | 推薦課程 |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 | 護理師 | 3 | 108.6.13 | 108.6.16 | 108.6.30 | 下載 | 推薦課程 |
衛生局護理人員考試優勢
- 具公務員身份:依「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任用條例」規定,只要通過考試就可成為公務員,不必再參加難度更高的國家考試,即可成為公務員!
- 薪資福利好:新進人員起薪3萬6至4萬8千元。
- 筆試只考2科:考試科目比「公職護理師」少,但招考缺額卻比較多,各地衛生所都有招考,可針對理想考區準備並應考。(考科與課程)
- 不用輪值花花班:在醫院服務需要排早班、晚班、大夜班,生理時鐘搞壞之餘還不能陪家人或約會,在地區衛生所服務則可定時上下班。
- 工作環境優質:少了嚴重醫療疏失的責任與第一線急症臨床護理壓力。

以結構面而言,衛生所的上級主管是衛生局,衛生局主要負責行政策劃,所有公衛政策直接執行的單位則是衛生所。故衛生所護理人員的目標是提供社區民眾的「全人健康」,更應兼顧生理、心理、社會的健全發展,列舉衛生局護理人員的工作執掌及項目如下:
業務項目 | 內容 |
防疫工作 | 1. 傳染病防治:登革熱、腸病毒、結核病、B型肝炎、AIDS防治及其他傳染病 2. 預防注射:嬰幼兒預防注射、學校預防注射、婦女德國麻疹注射、流感注射等 |
癌症防治 | 1. 子宮頸癌、乳癌、口腔癌、大腸癌等篩檢及陽性個案的追蹤 |
中老年病防治 | 1. 配合社區活動血壓血糖篩檢 2. 高血壓、糖尿病、失能老人收案管理 |
新家庭計劃暨優生保健 | 1. 辦理青少年性教育宣導 2. 智能障礙、精神病個案追蹤,輔導個案能執行避孕 |
孕產婦管理 | 1. 外籍新娘輔導訪視 |
嬰幼兒健康管理 | 1. 高危險群與異常個案追蹤管理 |
托兒所、幼稚園健康管理 | 1. 健康檢查 |
精神病患個案管理 | 2. 出院個案的收案及協助社區個案強制就醫 |
長期照護 | 1. 轄區護理之家訪查 2. 個案訪查與轉介 |
老人健康檢查 | 1. 異常個案追蹤 2. 老人健康檢查宣導 |
衛生所門診 | 1. 血壓、血糖篩檢 2. 一般體檢 3. 子宮頸抹片檢查 4. 保險套、口服藥領取 |
社區健康營造 | 1. 參與地段內社區健康營造中心的運作 |